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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广州某栋 25层住宅楼内,两台服役二十余年的电梯正经历着特殊的命运转折。经专业机构检测,设备存在主钢丝绳磨损、变频器系统不稳定等16项安全隐患,维保报告明确指出其已达报废标准。这场涉及 192户居民的电梯更新 行动,意外演变为基层治理的典型样本,最终通过司法裁判确立了业主共治的新范式。
该楼栋业主自2021年启动表决程序,通过公告栏公示、逐户沟通等方式完成法定程序。144户参与表决业主中,136 户支持更换方案,参与面积占比达75.7%,完全符合《民法典》第278条关于"双四分之三 "表决条件的规定。在159户业主实际缴费后,首部新电梯完成更换并投入刷卡运行。但19户未缴费业主的异议,将这场社区自治实践推向了法庭。
司法系统在审理中确立了两项重要原则:首先,在缺乏业委会的情况下,业主自发组织的公示程序具有法律效力,长达半年的公示期和分层计价方案已充分保障知情权;其次,当多数业主完成缴费并实际推进工程后,个别业主不得以个人意愿否定集体决议。法院判决未缴费者按楼层系数分摊4000-6000元费用的同时,特别指出自发组织者的利他行为应受法律保护。
这场纠纷暴露出城市更新中的深层矛盾。数据显示,高层住户缴费率达92%,中低层仅78%,折射出使用频率差异带来的心理博弈。但《民法典》第 273条关于"权利义务一致性"的规定,明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义务不可分割。审判长在判词中强调: "公共安全的价值位阶高于个体经济考量,当多数人已用行动维护公共利益时,司法有责任守护这种集体善意。"
从社会治理维度观察,此案为"三无小区"破解治理困境提供了创新路径。在政府监管与市场机制之外,司法力量正成为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体权益的新支点。据广州市法院统计,近三年类似诉讼增长 37%,判决支持率超八成,显示司法机关对公共安全议题的倾向性保护。这种司法导向不仅强化了法律刚性,更培育着社区共同体意识。
该电梯更新案例带来的启示是多维度的。在制度层面,完善业主自治组织建设迫在眉睫,住建部门正在探索"楼栋长 "备案制度;在技术层面,区块链存证等新技术开始应用于业主表决流程;在文化层面,如何培育"共建共治共享"的社区伦理成为新课题。正如参与调解的社区法官所言: "电梯钢丝的磨损可以更换,但邻里信任的磨损需要更精密的修复。"